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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工作制度

2010-05-19 17:00:00    7649人浏览

一、医院党委会议事规则

为进一步健全医院党委集体领导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院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搞好党委班子自身建设,提高领导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1、党委会议是医院党委对医院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进行决策的一项会议制度。

2、院党委会议采用例会制。一般情况下,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时间为每月第四周星期五上午。遇有重大事宜和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3、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党委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主持。

4、党委会议组成人员为党委委员。党办室主任列席党委会议,并负责作好会议记录。其他需列席会议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由各党委成员提出,由会议主持人确定。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遇事须事先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团委书记是党员的可列席会议)。

5、院党委议事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结合医院工作的实际,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决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认真执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服从中央的基本原则。还要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4)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6、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应到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应到委员到会方可举行。

7、院党委会议的议事范围: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对上级党组织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措施,做到维护中央权威,政令畅通。

2)研究全院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及文化建设、勤政廉医建设以及事关全院的重要工作部署和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3)研究医院的办院方针、办院指导思想、医院长远发展规划和近期计划。讨论研究人才引进方案、内部分配方案等重大改革方案的确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改。

4)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和事业单位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研究制定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措施,研究院管干部的选拔、推荐、任免、交流、培养、调配,后备干部的确定;研究决定重大人事和机构编制等问题。

5)研究决定全院干部党员职工及有关组织部门的奖惩工作。

6)听取和审议党委工作报告、工作计划、决定、决议;制定组织发展计划;审批预备党员;批准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干部职工的思想状况及院内的一些重大政治问题等。

7)决定召开全院党的代表大会有关事项。

8)讨论党委班子自身建设,定期开好民主生活会。

9)研究医院的工会、共青团、统战、民兵、老干部、计划生育及其他工作。

10)上级党委交办的重要事项;向上级部门提交的重要请示和报告。     

11)需要提交讨论决策的其他重大问题。

8、党委会的议事程序:

1)会议议题的提出和准备。

①党委会的议题由各党委委员提出,由书记或副书记确定。条件和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应召开书记办公会(碰头会)确定议题。

②党委会议议题确定后,党办室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准备文件和材料。提交会议讨论的文件和材料,应主题明确,内容准确,所提意见和建议具体可行。行政、业务工作会前须经院长办公会会议讨论或经院长同意并形成初步意见。党务工作由党委书记或专职副书记同意并形成初步意见。一般会议议案都需提前准备,重大问题的文件和材料应在会议召开的前一天送达各位党委成员。

③党委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在会议召开的前一天通知各党委委员,特殊情况可以临时通知。

2)党委会议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党委会在讨论议题时,与会人员都应充分发表意见。然后,由会议主持人集中大家意见,提出决定方案或意见,提请会议表决,表决可采取口头表态、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或其它征求意见等形式进行表决。党委会议对决定事项进行表决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为通过。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推荐、提名、任免和奖惩干部事项,要逐个表决。

3)会议议事事项的处理。会议讨论情况、议定事项要有文字记录,党办室负责党委会议的会务工作,按会议内容整理会议纪要、决定,必要时可根据会议决定精神印发《党委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对党委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由各党委委员按照分工负责督促落实。受党委或委员委托,党办室根据会议决定向承办部门发送《党委会议重大决定事项通知单》,由承办单位在会后十天内向党办室报送初步办理情况,最终应以书面形式向党委报告落实情况。

4)党委会要认真做好记录。对通过的会议决定,部门和个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对争议较大的问题,一般应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充分讨论后再行表决。

9、会议出席人员(含列席人员和记录人员)应做好保密工作,会议的内容,除经决定可在党内传达或公开发表的外,与会人员均需严守机密,不得向外泄漏。对发生失泄密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关于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的有关规定

为发挥集体智慧和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提高决策水平和效率,有效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班子团结,推动党内生活民主化,特制定本规定。

1、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的基本原则

党委在对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并付诸实施时,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在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中,坚持以下原则。

1)在党委内部,书记和委员之间只是分工不同,书记负有更大的责任,各成员之间是平等的关系,不是上下级关系。

2)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由党委集体决定,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党委一经作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都无权改变。

3)党委集体决定的问题,全体委员必须无条件地遵守,按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

4)党委集体讨论重大问题发生争论,如双方人数接近时,除了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后,下次再议;如仍不能作出决定,应将争论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请求裁决。任何人不得实行个人专断或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5)所有党委成员共同对党委的工作负责,工作中要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互相信任、互相谅解。

2、坚持集体领导制度

在党的工作中,一切重大问题必须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重大问题包括:

1)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事关全院的重要工作部署; 

2)医院长远规划、党委年度计划和重大改革措施方案的确定,审定党建方面的工作制度;

3)医院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宣传思想工作等方面重大问题的处理和决定;

4)院管干部的任免与调整;

5)科室、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6)下级党组织请求需要集体决定的重要问题;

7)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8)上级党委交办的重要事项。

3、对重大问题做出决定的程序

对重大问题做出决定,要充分酝酿、协调和讨论,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1)要确定好议题,一般情况下,应由书记或由书记指定的副书记对拟提议题进行把关和筛选,提请党委讨论的必须是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

2)会前,党委需要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应事先通知与会人员,让与会人员有充分的准备。应避免和反对临时动议。

3)党委在讨论问题时,应该提倡大家开动脑筋,独立思考,充分发表意见,尤其要认真听取不同意见。

4)对讨论的问题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

4、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1)在党委班子中,书记作为“班长”,担负着组织党委的活动和处理日常工作的主要责任。要善于总揽全局,把握方向性、原则性的问题,能够听取和采纳各种意见,模范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做到重大问题必须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

党委讨论问题时,书记和委员一样,平等地发表意见,要创造条件让大家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并且善于正确地集中大家的意见作出决定。 

2)党委成员要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一方面要关心全局工作,积极参与集体领导。对集体决议如果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在行动上必须坚决、无条件地执行集体作出的决定。另一方面又要根据集体决定和个人分工,认真负责地、创造性地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要坚决防止机械工作,缺乏工作主动性,又要防止不向党委请示、汇报,个人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甚至滥用职权,以权谋私。

党委成员作为集体领导中的一员,要对党委负责。要尊重和支持书记的工作,在从事党委分配的工作、执行党委决议中,要自觉接受书记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5、切实加强党委班子的团结

领导班子的每个成员,都要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自觉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通过谈心,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化解和消除不团结的因素和问题。班子的每个成员都要顾全大局,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要在班子内部树立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良好风气,互相信任,互相支持,共同努力把本职工作完成好。

三、领导班子谈心交心制度

为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进一步深入了解基层干部群众的心声,加强对基层和基层干部的指导,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领导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坚持大局原则。谈心内容应从有利于维护党的利益、保持医院稳定、提高全院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出发,从大局着眼,从事业出发,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无限上纲,不纠缠,不诡辩。

2、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原则。谈心过程要敢于坚持真理,实事求是,坚持党性原则,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开诚布公,交流思想,化解矛盾,消除隔阂。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医院重大问题的决策,会前应与班子成员通气,群策群力,使决策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充分体现民主与集中的有机统一。

4、干部任免、职工晋升晋级、接受大中专毕业生、职工子女就业、基建、住房分配、医疗设备购置、药品采购、大型设备维修等重大事项,均应事先与班子成员协商通气,力求意见相对统一,使会议讨论有的放矢,避免讨论不充分,匆忙形成决定。

5、立足于思想感情的沟通。班子成员应把同志间的关系建立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础上,以诚相待,表里如一,光明磊落,不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干部之间每半年思想交流不少于一次,主动坦露思想,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协商办事,增加工作的透明度。

6、谈心交心的双方均为平等的主体,不以权压人,以势欺人,不搞亲疏对待,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要敞开胸襟,以理服人,达到交流思想,促进工作的目的。

7、对在谈心交心过程中所反映的问题和困难既要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又要围绕我院的工作实际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进行耐心的说明和解释;要尽可能地多与干部谈心交心,有些问题一次不行谈两次,甚至多次,力求谈深、谈透,真正解决问题。

8、要正确对待干部的意见建议,保证干部反映问题的实际效果,增强相互信任感。特别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一定要本着“闻过则喜,兼听则明”的态度,使广大干部职工敢于讲真话、讲实话。

9、广大干部职工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从事业发展出发,打消思想顾虑,积极主动找领导反映真实思想,提出符合实际的意见和建议,并正确对待自己反映的意见、建议和困难。

四、关于加强院党委自身建设的规定

院党委是全院的领导核心,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推进医院改革,促进医院全面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为此,就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做出如下规定:

1、院党委班子对全院工作共同负责,齐心协力推进医院的建设和发展。

2、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领会马列主义基本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论联系实际,深入研究思考医院改革发展的战略问题,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3、增强党性原则,秉公办事。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党的会议,从党的利益和医院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自己的合理化建议。在干部提升、职称晋升等问题上,要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四化”标准,坚决杜绝任人唯亲;在子女就业、荣誉奖惩等方面,决不允许以权谋私。

4、严肃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没有任何弹性,党委成员必须严格地模范遵守。要杜绝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当面不说,背后乱说,随意泄露会议内容的违纪现象。要自觉做到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党委的决议一经形成,党委成员必须模范地贯彻执行,绝不允许各行其是、公开发表相反的议论、采取与党的决议决定相违背的言行。

5、提高民主科学决策水平。要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要完善决策程序,坚持决策前深入调研,广泛咨询,决策中集思广益,反复论证,果断决策,要建立决策责任机制,以达到慎重决策,科学决策,不断提高决策水平。

6、以身作则,做勤政廉洁的表率。要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贯彻《两个条例》,服从“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自觉谢绝各种形式的宴请和馈赠,坚决反对以权谋私和各种行业不正之风,做廉洁奉公的模范。要淡化权利意识,强化责任意识,真抓实干,全心全意为干部职工服务。

7、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院党委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参加并负责指导下级的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群众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班子成员之间坦诚相见,互相帮助,团结一心,形成更大的合力。

8、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党委成员要经常深入科室,深入群众,了解和掌握广大职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关心群众疾苦,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为医院的发展做出贡献。

五、关于党员权利保障的有关规定   

为了发扬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1、党员享有的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必须受到尊重和保护,任何党员、党的任何一级组织都无权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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