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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明确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路线图

2016-09-05 09:56:38    2807人浏览

我省明确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路线图

  826日讯(记者张建平)当前,深化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为重点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已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在今天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省卫计委、省人社厅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就日前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进行解读时指出,指导意见明确了10项改革重大举措,省级层面还将针对医药、医疗、医保层面改革出台10个配套政策,改革路线图基本明确。

  按照指导意见,我省将改革医保管理体制,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工作,建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和经办的管理体制。

  深化药品流通使用环节改革。在省级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基础上,按照“量价结合、价格真实”的原则,实行药品耗材自主采购。严控药品剂型、规格数量,每种药品采购的剂型原则上不超过3种,每种剂型对应的规格原则上不超过2种。优化药品购销秩序,推行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两票制”和药品耗材采购院长负责制。建立重点药品跟踪监控制度,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理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逐步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间的比价关系。加强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医疗控费、分级诊疗等政策统筹衔接,总体不增加群众就医负担。

  深化公立医院分配制度改革。推行医院院长目标年薪制,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实行院长年薪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医院院长代表政府履行医院管理责任。切断医院院长与医院的利益联系,医院院长年薪由同级财政全额负担,按照不超过本单位职工年平均收入水平的3倍左右核定,年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增长幅度。建立适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探索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切断与药品耗材、检查化验等非医疗技术性收入的联系。公立医院要实行全员绩效考核、以考核定收入,将医疗数量、服务质量、出诊量、医疗费用控制、医德医风、患者满意度等多种指标纳入绩效考核范围,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

  创新公立医院用人管理。开展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方式试点工作,实行人员控制数备案制和动态调整机制。赋予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建立符合公立医院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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