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一)背景:为做好新形势下宣传工作,迫切需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宣传工作形成的宝贵经验和有效做法,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为宣传工作提供基本遵循。
(二)意义:《条例》是宣传领域的主干性、基础性党内法规,以刚性的法规制度为全党开展宣传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和支撑,标志着宣传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在党的宣传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二、《条例》的主要框架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工作地位作用、目标任务、职责使命、实践要求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贯穿其中。
《条例》共13章53条,大致分为三个板块。第一板块包括总则、组织领导和职责两章,主要是目的依据、定位作用、指导思想、根本任务、工作原则,以及机构设置、党委和党委宣传部职责等管总的内容。第二板块是第三章到第十一章,规定了宣传领域各方面工作,包括理论、新闻舆论和出版、思想道德建设、文化文艺、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对外宣传、基层宣传工作、意识形态管理、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全面领导等。第三板块包括保障和监督、附则两章,主要是机制保障、经费保障、表彰激励、调研舆情和信息化保障、法治保障、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规定。
三、《条例》关于宣传工作定位作用、指导思想和根本任务
(一)定位作用:《条例》规定,宣传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加强党的思想政治领导、巩固党的群众基础和执政基础的重要方式。
(二)指导思想:《条例》规定,宣传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三)根本任务:《条例》提出了“一个高举”“两个巩固”“三个建设”的宣传工作根本任务。
四、《条例》对各级党委承担的宣传工作职责规定
《条例》规定了党委的7项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宣传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指示精神,指导和督促检查下级党组织做好宣传工作;
(二)定期研究部署宣传工作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每年向党中央或者上一级党委报告宣传工作情况;
(三)研究制定宣传工作的重要政策,按照权限制定宣传工作相关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推动制定宣传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
(四)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五)统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
(六)领导宣传部门做好宣传工作,选优配强宣传系统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加强宣传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七)领导同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做好本部门本单位本领域宣传工作。
《条例》还规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地方各级纪委监委,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等,参照党委履行相应宣传工作职责。
五、《条例》对各级党委宣传部承担的工作职责规定
《条例》规定了党委宣传部的16项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对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宣传工作重要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
(二)统筹协调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三)指导协调理论研究、学习、宣传工作;
(四)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工作,协调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五)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统筹指导广播电视工作,组织指导“扫黄打非”工作;
(六)统筹指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组织指导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
(七)统筹协调精神文化产品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
(八)指导协调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以及旅游业发展,指导协调国有文化资产监管工作;
(九)宏观指导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建设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新媒体建设与管理;
(十)统筹开展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工作,协调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协调人权宣传工作;
(十一)协调推进宣传领域法治建设;
(十二)统筹指导舆情信息工作;
(十三)负责宣传工作的内容建设和口径管理;
(十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宣传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管理;
(十五)指导下级党委宣传工作;
(十六)完成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