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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述学制度

2010-07-12 16:04:00    11918人浏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推动“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深入开展,全力打造学习型团队,全面提升党员干部工的综合素质。按照市直工委的有关要求,经院党委研究决定建立党员干部述学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学习要求。按照每年规定的学习内容和目标,结合本人工作情况,认真制订个人年度学习计划。

2、述学对象:医院所有党员干部,中心组成员要发挥表率作用。

    3、述学内容:个人制定的年度学习计划;学习的进度和内容;学习的心得与体会;学习制度执行情况;参加培训情况;读书笔记和调研文章情况;联系实际指导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

    4、述学形式:按照“半年一述”的规定,述学与支部民主生活会同步进行,参加述学人员必须提交1份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小结。

5、组织评学:在述学的基础上,由党支部组织评学,每半年一次,从学习态度是否端正;学习制度是否遵守;学习任务是否完成;学习效果是否明显等方面进行评定,根据不同表现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四个档次,评学结果支部内公示。同时,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

6、严格奖惩。评学结果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评先选优。对学习优秀人员,授予“学习标兵”荣誉称号,通报表扬。

7、建立档案。各支部要建立党员干部学习档案,将党员干部个人学习计划、学习小结、评学结果、个人奖惩、理论考试成绩、重要学习成果等情况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

8、组织领导。成立述学领导小组,负责述学制度的研究部署,党委书记、院长温秀玲同志为组长,党委副书记杨秀彬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党委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同时,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述学的督导、检查等工作。党办室主任耿芬女同志为主任,成员由各党总支书记、党办室人员组成。各党总支书记、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评学制度的具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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