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申办方办理我院人类遗传资源《承诺书》资料递交及盖章申请的相关工作,加强沟通与交流,按照《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要求,制定此流程。
一、适用范围
已立项的科研项目,我院为参加单位,并取得我院伦理委员会批件后,方可申请人类遗传资源的采集、保藏、国际合作《承诺书》盖章。
二、申请资料清单
1.“人类遗传资源承诺书”的医院印章使用审批单(与科研处电话联系获取);
2.遗传办《中国人类遗传资源国际合作科学研究审批申请书》(含二维码、纸质版),封面及骑缝均盖申办方/CRO公章;若为变更申请书,还需递交此前该项目所有的遗传办申请书及审批决定(复印件一份);
3.遗传办审批决定(如有,复印件一份);
4.申办方、CRO、检测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申办方/CRO公章;
5.提交资料一致性声明(申办方提供);
6.组长单位伦理批件(复印件一份);
7.承诺书一式两份(科技部官网下载,保留系统导出的日期)。
三、承诺书签章流程
1.申办方/CRO将申请资料交我院主要研究者(PI),PI就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以及数据信息准确性进行审核,在申请书封面空白处签署“已审阅,无异议”,并签名及日期。
2.申请资料经科研处主任、主管院长审批通过后,承诺书送签盖章,盖章后的承诺书申办方/CRO和科研处各留存一份。
四、注意事项及说明
1.建议先将电子版资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邮件标题“人遗盖章—立项号、科室、申办方名称”,正文中要求写明发送人姓名及电话,我院PI姓名及电话。审核通过后,会以邮件形式进行回复,申办方接到回复后再递交纸质资料。
2.《承诺书》送签通常需7-10个工作日左右,请耐心等待。
3.遗传办审批决定书若在申请承诺书签章前已获得,请同步递交;若暂未获得,请在获得决定书10个工作日内将扫描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邮件标题“人遗决定书—立项号、申办方及项目名称”。
4.本流程由沧州市中心医院科研处负责解释。
5.科研处联系方式 电话:0317-2075736 邮箱:czszxyykyc@126.com